bws125fi wrote:報警吧~ , 要補償...(恕刪) 報警後應該是無法和解公訴罪到警察那是一定要送檢方的想饒過對方就先不報警可以貼找尋失物的公告或是警告性質的公告看對方會不會主動交還沒交還就送警公事公辦了
不然我覺得把整個故事賣給水果或週刊也不錯... 不知道我可不可以賺一點爆料費用 然後記者一定會很"負責任"的幫我查緝... 最後還會守候並且"訪問"該犯人的心得 但有鑑於我們學校周一才因為女學生因為門禁跳樓事件上新聞...再下去對聲譽恐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