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疑問和建議,國道上是否都有高工局的攝影機,是否可以請警方協助調調看當時事發時行車路段的記錄
應該可以舉發那ATLIS駕駛的公共危險罪!!
這個牌子的這款車老是有年輕小火仔以為裝個尾翼,改個避震車就會飛了,(我以前去看車時業代都說這牌子車不會開很快)下次車主看到車輛疑似有加裝改裝品的車還是能遠就遠!!!因為這類車主可能加油時都有把汽油順便加在身上,他慢你快,他快你就慢,反正越遠越安全!!!
女性駕駛對行車倫理通常比較不解,也許你朋友在行車過程中在遵守交通規則中卻發生不跟上車流(聊天到忘或不敢開),暫用超車道卻未及時回復或或與其他車道車輛並排行進等不安全的行為,這個部份你可以幫助她回想,似否有類似的行為,有的話以後也儘量避免了!!!
因此ATLIS這樣的行為不能稱作挑釁,已經在用他無知的舉動警告你朋友,算是教訓的意思,怎知玩過火了.
給個建議,我車上擺了一部行車錄影記錄器,(我不能告訴你去那買,請上拍賣搜尋),等這類事情發生我在身上,直接把車開到國道警察局去,把錄影的記憶卡交給警方,當場舉發,這類車主就有的玩了!!!
網路,讓訊息傳遞的很快,卻把人的距離推的更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