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vey norman wrote:近10年來政府一直在積極改善交通現況 沒感覺~我只覺得政府積極增加交通罰鍰收入,但在改善交通上沒啥著墨還好偶慫,都乖乖地依規則行車沒啥被罰,親朋同事們都被罰得唉唉叫
Harvey norman wrote:立委認證 : 交通部專門欺負小市民 最近路上開車發現絕大多數的駕駛在測速照相路段都很守規矩大多數的駕駛在無測速照相路段也很守規矩願意繳交超速稅的駕駛明顯下降,表示測速照相應該再增加遵守交通規則才是回家最快+最安全的道路傻豆哥,全民認證 : 超速仔專門欺負守法大多數公民立委=利委算哪根蔥,為選票做秀而已
依照聯合國 UN R39 車速表規範,速度不得低於實際速度,允許高於實際速度。以實際時速100公里為例,允許表速最高顯示114公里。台灣交通法規又規定,超過速限未逾10公里,符合條件可以勸導免罰。假設道路限速60公里,車輛實際開到70公里,車速表已經顯示81公里。也就是說,一條限速60公里的道路,車速表可能已經顯示81公里,到底是法規無恥還是用路人無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