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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認證 : 交通部專門欺負小市民

Harvey norman wrote:
另外.王世堅也對交通...(恕刪)
台灣人國民水準較差和公共道德低落,多設違規照相器材來遏止交通違規來保護守法用路人的安全還是必須的.
Harvey norman wrote:
近10年來政府一直在積極改善交通現況


沒感覺~我只覺得政府積極增加交通罰鍰收入,但在改善交通上沒啥著墨
還好偶慫,都乖乖地依規則行車沒啥被罰,親朋同事們都被罰得唉唉叫
大家發洩完!!明天休息一天
記得星期一要早起上班喔!!
平民百姓過的越苦對資越有利
Harvey norman wrote:
立委認證 : 交通部專門欺負小市民

最近路上開車發現絕大多數的駕駛在測速照相路段都很守規矩
大多數的駕駛在無測速照相路段也很守規矩
願意繳交超速稅的駕駛明顯下降,表示測速照相應該再增加
遵守交通規則才是回家最快+最安全的道路
傻豆哥,全民認證 : 超速仔專門欺負守法大多數公民
立委=利委算哪根蔥,為選票做秀而已
ForLucky

開ACC很方便,交車還沒一個月,現在走快速就定60~70,高架就定80~95,輕鬆又不會,超速

2026-10-18 5:02
我也是小市民
開車騎車6年了
沒被罰過半張

甚至遇到闖紅燈的
我也是讓他先過(平常不超速 意外來幾乎都煞得住
阿北還跟我點頭說謝謝

收到罰單
應該先檢討自己開車行為有沒有違規、讓人不舒服

不是嗎?
依照聯合國 UN R39 車速表規範,速度不得低於實際速度,允許高於實際速度。
以實際時速100公里為例,允許表速最高顯示114公里。
台灣交通法規又規定,超過速限未逾10公里,符合條件可以勸導免罰。
假設道路限速60公里,車輛實際開到70公里,車速表已經顯示81公里。
也就是說,一條限速60公里的道路,車速表可能已經顯示81公里,到底是法規無恥還是用路人無恥
Harvey norman wrote:
近10年來政...(恕刪)


你還一直挺民進黨?

腦子有洞啊!

中國人怕鬼

台灣人怕罰錢

殊不知行人地獄就是被那6000元罰款救了一些些回來
在你要進去待轉區必經的地方畫上槽劃線,然後被罵翻了一樣沒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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