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sen wrote:這個好像有一些人不知...(恕刪) 這很難說吧,有些車道右邊就是慢車道,你先靠右就會被人檢舉。很多人都是過了路口停車線後才靠右轉。先靠右就慘了。現在的交通法規很糟糕,每個地方都自己搞一套,甚至還自己發明交通號誌,淡水的就被人檢舉過一次亂畫交通號誌,導致莫名的罰單。現在所謂法規好像已經沒有國家這兩個字了。
sansen wrote: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 慢車道常見為"機慢車優先道",跟外側車道不一樣,如果慢車道在外側車道的外面,那從外側車道右轉有違規嗎?
Black Ocean wrote:慢車道常見為"機慢車優先道",跟外側車道不一樣,如果慢車道在外側車道的外面,那從外側車道右轉有違規嗎? 這種就看警察怎麼解釋法條法條精神, 我看起來是應該靠右,有慢車道, 就應該先到慢車道再右轉
wyldkao wrote:實務上...應該要把...(恕刪) 實務上我車輪壓紅線 把排水溝壓住一點點 我要右轉時候 有人水溝蓋騎40公里失敗撞到路沿之後再撞到我的車此時他撞到車油門轉到底翹輪車子飛去撞電線桿 人在人行道滾了5公尺我上次還是有責任 厲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