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懸念不管前面車是真的龜車,還是合法以最高速行駛內側的車輛國道上面只要貼屁股就是違規變換車道,超車,都不允許貼屁股自己放開油門變換車道超車才是真的另外,台灣的法規只要前車是最高速行駛,沒有任何必要讓後車至於前車是否為最高速行駛,會有像這種橋上拍攝的警察去抓
【畢竟我在超車道 明顯我車速比前面路隊長快 所以照理說他應該要變換至中線讓我超車對嗎?】這符合本站那些支持超車道的高人的觀點想法很好,不過法規不允許你用這種方式來「表達」訴求。實務上,如果右側車道是空的,那就換車道超越前車就好,簡單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