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給相片? 要給影片, 相片會解釋為「發生前有義交指揮或相關必要導致這樣的行駛結果」如果你給了影片還是不舉發, 那我也只能說化外之地沒救了, 我個人就有這種檢舉經驗同樣行為的違規檢舉, 某兩個北部直轄市舉發, 另一個客家人很多的直轄市不舉發, 難怪亂!
只有這張照片當然不舉發雙黃線是雙黃線但地上沒有箭頭證明他是逆向的法規並沒有規定雙黃線左邊一定是來向、右邊一定是去向極少路段確實是相反構成例如在台北市果菜市場更新前環河南路與萬大路的交叉路口(水源快速道路與華中橋下)就有這種設計只靠一張照片要舉發那就要在照片內舉證他是逆向的重要的標誌就是方向指示當然你也可以說警察可以自己去那個路口採證啊但是這就不是檢舉者自行舉證再來你要如何證明當下沒有特殊原因造成他是逆向的?也許有施工人員或是有義交引導啊所以才會說要用錄影而不是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