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兩面吧?我想民眾報案愛車失竊的案件,我相信一天下來應該很多而尋找贓車,則有賴巡邏員警。但我認為那位警察先生說的也沒有錯,只是口吻需要加以修飾而已若今天該名發現贓車的警員,於第一時間通報您,試問:該名警員你認為應該要在現場等你來?還是...?若於現場等你來,是否等同於浪費警政資源?(或許還有很多贓車要查)將心比心吧!而我也建議版大,事情不是一昧的苛責,畢竟警方也是把你愛車找回來了,不是嗎?
警察幫民眾找回失車,對失主而言當然是件高興的事,不過,這本來就是當警察份內的事吧,既然是份內的事,依照規定辦事也是理所當然的,不是嗎?講白一點,要不要心存感激是個人的事,難道不感激你, 你就什麼也不做了嗎?
野馬GT500 wrote:地方市警局局長信箱 ...(恕刪) 這些信箱投寄的結果都一樣,就不用到這麼高層了,那只不過是增加轉送公文的時間罷了,申訴只要給該分局就可以了,如果沒有作用再考慮往上申訴,會比較節省時間。
lmy226 wrote:我家附近也是有找到一...(恕刪) 這是程序上的瑕疵,先告知車主是否要拖吊,若不要拖吊也應該由車主自行負責,這是員警處理上的瑕疵,不能因為員警找回車輛而免除員警在程序上處理的瑕疵責任,若能通知到車主就應該要通知以減少這種糾紛,若是真的無法聯絡到車主,又車輛有脫離現場的必要性的話,員警先為必要的處分,如:請託吊車拖離現場移至安全處所,是可以接受的方式,那麼拖吊的費用由車主負擔,看來就合理得多了,員警若不盡到通知的責任就逕行拖吊,那麼這要車主負擔拖吊費用就有欠合理了。
基本上..本人很衰小的今年車被偷兩次(雅歌五代)....一次在在北縣....拖吊費1500,一次在台中市...800....說真的~小弟內心對警察先生真的很感激..雖然說要多花那拖吊費....但是我想.....許多人應該不會太Care吧!畢竟如果不先拖回來,萬一等你到,車子不見了怎摸辦??警察也不是整天閑閑幫你顧車就好...萬一剛好附近有事故要趕去處理?...萬一在你來之前車子又被開走了...你絕得你想選哪一個?花錢買安心?....還是跟他賭看看?而且...如果你要來自己開....那如何做採證??所以說...花錢就當買個安心吧...能找回來就偷笑啦~~以上純屬小弟感想...聽聽就好~
Centaurus wrote:我又說:那為什麼不在找到的當時,通知我去呢?你們沒經過車主的同意就拖吊,還要人家繳錢。...(恕刪) 嗯.不知你報案後.聯絡電話是否24小時開機??又聯絡到你後.能立刻在最短時間內趕到??如果無法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你認為警察應該在你車旁守候多久??一.二個小時還是24小時??若是在外縣市找到.警察也應該在你車旁為你守著你的車嗎??怎麼會有這種不成熟的想法??啊.原來你住桃園喔?? 那你的反應是正常的..
警察幫我找到車我當然有看在眼裡(但當時警察通知我時還順帶一提,找到我車時的前後兩台車也被偷走了,所以你說是務實還是巧合?)今天不是不感激警方幫我找回失車,而是覺得他們在處理程序上的確有問題,拖不拖車不是重點,重點是警方找到車的時候,應該即時通知車主,在後來我申訴然後回信的那位劉巡官也寫明了:未依規定即時先通知車主...處置欠當,所以並非我無理取鬧。先拖回警局是怕再度失竊這個理由,在當時如果通知車主,由車主自行決定拖與不拖,或請車主即時前往守候車輛的話,這個理由根本就很牽強,我朋友是馬上能來拖還是中午才能來拖根本就不是重點。且不論我到底有沒有心存感激,今天當警察又不是做義工,他們領的是納稅人的血汗錢,難道還要做老闆的去求員工做事嗎?雪碧豬說得沒錯呀,這是他們份內的事,有人強迫他們當警察嗎?你倒是先問問看有多少警察是為了正義而當的吧。看來大家都很習慣失竊之後,能找回是運氣,找不回是正常的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