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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 幼童👦路中被撞,機車騎士初判 無責。媽媽崩潰:不公平❗❗ (逢五針 20萬)

林中鳥 wrote:
父母把小孩當生財工具...(恕刪)




新聞說.....





媽媽強調,自己是因為患有肌無力症狀才拉不住孩子,認為並沒有獅子大開口要求賠償金,只是希望對方撞傷人能負起部分責任。她質疑,哪有可能因為家長的錯、小孩子亂跑就活該被撞,沒有這種道理。


下一位。 拉不住。那可以綁起來.....


不然更狠一點 逆向違停。小孩可以安全下車。 我說還好不是撞到兩個 小孩。影片中 一個衝刺成功。










範例,都是你們機車騎太快啦。




沒單據。沒診斷證明書。怎麼要法院 判 給你20萬呢。
還20萬 是只想讓法院認證都是2輪的錯自己安心吧
這輩子才投胎幾年而已 差點又要投胎

誰叫咱已經投錯胎
Wasabia

提早結束開局不好的回合

2026-05-15 23:28
拉不住跟沒有拉是兩回事,另外一個大人也是自己走自己的,小孩大概是撿來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39條

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法院 法官會引用這條嗎。










有在上01 78區 本條要記得。免得被咬.......







就要20萬,那送急診室,不就50萬起跳。

四輪大爺,想怎麼停車就怎麼停。過馬路,也不顧小孩,撞到 就是你賠.....

我家少爺是萬金。女兒是千金。

是不是要包 長大到國中畢業。







不論現在還是以後,菁英的孩子只會更菁英;
底層的孩子只會更底層!

父母底層到需要靠這樣來賺錢+開那種車+這樣違停過馬路,就知道上樑不正下樑歪,從上十代到下十代都是底層複製而已!
這就是三寶,沒在看路,把路當他家,愛停就停,放給小孩亂衝肇事,還想反咬路人。
yamaha0204

三寶的極致-----下劍拉基寶

2026-05-16 15:38
之前看新聞,就覺得無責。

有這種三寶父母,這小孩也滿可悲的!

只會生不會養,出事都覺得別人的問題。
這種人越來越多....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家長表示:
出車禍就是中樂透啊!
在台灣不是都這樣嗎?
我只是身為台灣鯛的基本操作,
為什麼要講這麼難聽!
我就想知道
法院或是兒少團體
沒有追究父母保護不力的責任嗎?
就違停放著小孩子下車在馬路上亂跑被車撞
然後父母還能說是對方的責任
這種司法制度不是王八蛋是啥
執政黨不是最喜歡學歐美嗎?
像這種父母失職的在歐美
父母早就被責罰到不要不要的了
嚴重失職的
甚至會剝奪父母的扶養權
台灣勒?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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