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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 南港區。直行機車 被輾斃☠️☠️ 🩸🩸 💀💀

學長速度已經慢成這樣,偏偏想往人家下面鑽,夾縫中求生存失敗
忠孝東路七段的紅綠燈就是個很爛的設計,往研究院路的方向一堆車都要左轉進南港車站的停車場或是往南港路的方向,結果路口沒有左轉專用道跟左轉專用號誌,往汐止方向的左轉車以及兩個方向的迴轉車就是得等直行車走完才能轉,車多的時候根本過不去就變紅燈,就會有車子去搶快左轉或是迴轉。
尤其是那一帶最近幾年一直有建案施工以及在挖中研隧道,工程車輛進出很頻繁,交通標誌、號誌本來就是要去做暫時性的調整,市政府根本就沒在管這件事情。
hch2006

民調顯示, 講不安有能力處理市政

2026-05-07 15:07
看騎士倒下的機車,輪子胎紋滿多的
應該是原廠配胎或是爛胎...

但我就算用進口胎
雨天也是慢慢騎.....

無法賭命啊!
moastyle

那花紋,至少不是我所認識的中階以上胎

2026-05-07 18:11
sagat wrote:
完全正確,

只要你讓我直行車煞車就是全責,

吱吱吱吱


直行車如果嚴重超速當然要負部分責任
但無論直行車超速與否
但此案貨車肇責肯定過半
說明就是沒有禮讓直行,肇責肯定躲不掉

但你這種法盲也只會吱吱叫而已
畢竟猴子怎麼會懂法規呢,猴子就該被路殺
sunland

是這樣沒錯,但不是這樣的,超速並不是肇事主因,所以就是轉彎車全責

2026-05-07 11:21
daniel8904009 wrote:
直行車如果嚴重超速當...(恕刪)


不過我覺得未必
因為旁邊車子停讓滿久了,等了幾秒機車才出現
幾乎都有足夠的時間讓機車停下來
卡車車頭已開過去處於視線死角

只要被認定無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問題
就沒事了
看到大車還一直騎...
機車的特色就是停不下來,吾人在巷口都會等,等車輛過完有一大段空檔或左方路口紅燈,才出車,雖然多等好幾十秒,但別出事最重要。
daniel8904009 wrote:
直行車如果嚴重超速當然要負部分責任


胡說八道,

超速又不是肇事主因,

少在那邊檢討被害人了,

你四輪大爺不要左轉,

就算我騎到187也不會撞上,

四輪大爺全責啦。

吱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 六、聯結車不得迴轉。
但是違反交通安全規則, 並沒有相對應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頂多是看看有無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48或49條的狀況. 如果沒有, 也無法處罰.
這時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就會用在萬一肇事後, 肇責的判定.
聯結車已違反安全規則第106條, 幾乎是全責.
除非機車被判定超速, 或未注意車前狀況, 聯結車才有機會變成主要責任.
下雨天 下雨天 下雨天 下雨天 下雨天 下雨天

騎慢點!!!

煞太急會自摔、煞太慢會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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