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ntia_L wrote:
在路上騎車開車,除了...(恕刪)
路權!誰先誰後誰讓,路口路權只能歸屬於一方!擁有路權的一方先行,喪失路權的另一方停等禮讓後行, 兩者有"時間差"錯開通行,就不會撞在一起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道路交通公約 , 有專章說明 Right of Way 路權
Article 18 第18條
Intersections arid, obligation to give way 讓道
1. Every driver approaching an intersection shall exercise such extra care as may be appropriate to local conditions. Drivers of vehicles shall, in particular, drive at such a speed as to be able to stop to allow vehicles having the right of way(路權) to pass.
擁有路權者 先行
依據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八條
鑑定意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囑託(申請)者。
二、當事人。
三、一般狀況。
四、肇事經過。
五、肇事分析:駕駛行為、佐證資料、路權歸屬、法規依據。
路權歸屬
因為比較路面上標線的線形 , 雙黃線是 10公分 , 右邊那條白線比雙黃線寬 ,應該是15公分的路面邊線
兩車的位置是 Toyota 轎車 在 路面邊線外 , 停在路肩
Nissan休旅車 在車道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Skk--D44HI

法源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89 條
行車前應注意之事項,依下列規定:
七、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誰先行? 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起駛車輛 Toyota 讓 Nissan 及車道內後續行進中之車輛 先行
路權屬於 Nissan 及車道內後續行進中之車輛 , 先行,使用道路的時間在前
Toyota 必須停等 ,使用後一段時間
不過,這又出現另一個問題 機車 , 機車很多台走在白線右側(第3台顏色似乎是黃牌) , 那條線是 路面邊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法條就是這樣寫 ? 車道只有一條又塞住了 機車走那裏 ?
就是有人會去"民眾檢舉"這一種 ?
法規說可以"臨時停車"喔 , 機車萬一發現被拍攝 ? 先 "臨時停車" 讓拍攝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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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老是撥放影片,鄉民都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