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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開車門,騎士被擊落水溝

後座的人開門,駕駛人要提醒注意,後座視角不好,而且也不是每個人都會先開小縫往後看。還好騎士不是直撞電線桿,不然後果可嚴重了。
我猜想應該是停等紅綠燈.車道上開門下車.
萬一前方有"機車停等區".會噴二輪嗎?
塞車時君不見紅黃牌的二輪也是如此嗎?
偏偏又擋住後方的小二輪.結果是空有停等區卻停不進去
jenhoxen

二輪見車流停了就應該跟著減速或暫停,再擼到最前面,又不是滑壘可以得分

2026-03-28 13:54
年輕真好,這種車禍掉到水溝,還能立馬站起來,兩手一攤來抗議!

若是老人,早就葛屁去和神仙下棋了!
路中開門都不看?是腦袋裝大便?
kurokawa079 wrote:
騎車在路上本來就要防...(恕刪)

在馬路中間(非路邊停車格或緊靠路緣)打開車門下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若因此肇事,駕駛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1條處新台幣1,200至3,600元罰鍰。乘客應由右側下車,若因未依規定開門導致傷亡,駕駛與乘客皆需負擔相應的刑事與民事責任。
小黃狗的春天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6-03-28 8:18
max2002 wrote:
kuroka...(恕刪)

管你怎麼講
反正我已決心要加入
二輪跟行人必須防禦駕駛的宗教
還好不是正面撞電線杆,還有機會救;這起車禍,汽車方面,應該賠償50萬跑不掉吧?!(財損、傷損)
jxv wrote:
南投草屯2026.03...(恕刪)

汽車駕駛慘了!
三寶的花樣真的太多
車道分割的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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