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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燈路口無減速猛撞,人與機車掉進溝圳,新增另一角度

道路設計不良
路口沒有紅綠燈
路邊沒有護欄
水溝沒有加蓋
沒有闖紅燈測速照相
可申請國賠,吱吱
buzzbee

吱吱吱吱

2026-03-12 8:28
sunland

觀念政確,道路不設護欄害我弱勢二輪摔進去要國賠

2026-03-12 11:35
都怪拍攝車不幫忙擋一下,
如果拍攝車不減速,
那倒霉的傢伙就可以上來發文了!
兩個智障相遇,現場沒有視線遮蔽物還是會撞
活該,撞的好
jxv wrote:
花蓮吉安2026.03...(恕刪)


麻煩換大螢幕或是去看眼科喔

明明是 女騎士撞人,人車掉進溝圳
其實,閃紅燈號誌~~必須停車再開。

拍攝車與被撞車都沒做到停車再開。

""閃光紅燈號誌(特種閃光號誌)表示「停車再開」,設置於幹支道分明的路口支道。駕駛人行經此號誌路口時,應確實減速並將車速降為零,在停止線前暫停確認安全後方得通過。若未依規定停車再開,將處新臺幣 600 元以上 1800 元以下罰""
HermesParis wrote:
路口沒有紅綠燈
一竿進洞,連一拉一! 🎱



wessley wrote:
麻煩換大螢幕或是去看...(恕刪)

發文標題不對...不是女騎士被追撞...是女騎士撞男騎士
左向右~男
往上~女
女進水溝.....男車進水溝(識別-後燈)





女的這邊是停的號誌...如~男的是慢的號誌...女的肇責大..
閃黃燈的沒有確實減速,拍攝車和被撞車沒有確實停車查看,剛好是三個寶。
不是追撞,是橫向的被撞。
怎麼看出是女騎士的? 身形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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