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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 螃蟹車再現國道....不要再以為沒碰撞不用負責任。

橫向移動神主牌!
切車道就算了還急煞車
擺明要害人麻
真的該揪出這位白目仔
政府應該針對國道高速公路,相關違規事項。加重罰則。

這種害人性命。卻常常發生。


不要把焦點,都放在行人身上。

國道一起事故,可能死亡的不是一個人。社會成本更高吧。

但是我們交通安全,都是做個樣子。

這種開車方式蠻符合大眾對mini駕駛的期待
黑車無正當理由急煞 五成、垃圾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五成,結案
吱吱吱

螃蟹樓。



這些駕駛都不知道 這樣開很危險嗎。

誰給他們這麼大的勇氣。
有證據的還是少數
很多沒證據又被害慘的 有時就真的要哭無淚!
三寶 過年時又會特別多
比垃圾車還垃圾….
對台灣人而言:
速限20公里是笑話、30公里是擺飾、40公里是搶錢、50公里是過分、60公里是參考、70公里是太慢、80公里是純屬過渡、90公里是擋不了我、100公里是高速烏龜、110公里是基本速度、120公里是加速預備、130公里以上才是正常發揮~~~~~
Xantia_L wrote:
.....
這些駕駛都不知道 這樣開很危險嗎。
誰給他們這麼大的勇氣。


那不是勇氣,
是沒常識! 自私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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