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妳一招。騎機車在路上,三不五時壓到線是非常正常的,如果壓到線但沒有要變換車道,也要打方向燈,那整趟路會有打不完的方向燈,手會忙死,反而增加事故危險。最佳解法就是,一上路方向燈永遠開著,我都這樣。我知道有打燈沒轉彎也是違法,但是檢舉達人很難檢舉「有打燈但沒轉彎」,因為他看到你打燈,他沒辦法立刻知道你到底有沒有要轉彎,但反過來你有轉彎或壓線沒打燈,他馬上就可以舉證,所以這招是絕對可以用的。我也吃過1200方向燈的虧,從此用這招再也沒收過。
樓主應該說 我防衛駕駛 .....因為 違停的汽車 ..... 可能有任意開車門的問題 .......還有 不要覺得是正義魔人 .......可能是 休假員警 ....... 抓拍 ......... ????反正警局業績要夠 ......畢竟這種 差邊球的違規 .....很多人都不會在意 ......除非是警政單位的圈內人 !!!!!車停成那樣 .....為了自身安全 ...... 還是要保持車距 ... 拉出安全距離 .....就算是不小心跨線 .........還是 要這樣做 ....一堆遵照法規的正義人士 .....為了自身安全 .....還是 還是做 無法者 吧機車駕駛人要與左右兩側的車輛各保持50公分以上的安全間隔,與路邊臨停車輛保持1公尺以上的安全間隔,當意外發生時才有空間可以閃避。兩車行駛中的間距 50公分以上路邊停車則要保持1公尺以上交通安全規則 與 罰則 鳥蛋不相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