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對車碰撞自信肇責比例權重絕對在對方身上
2.自己不會無緣無故去撞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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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附加的第三人責任險一個人才200萬,但是上限卻是2000萬,
你覺得你會一次致死10個人嗎?
或者是說你只撞死一個人,你的200萬加上強制險人家會跟你無痛和解嗎?
光這一點,你的業務就是零分
以你自己的優良駕駛行為肇責來說,頂多
1.一個瘋子任意步行穿越馬路
2.一台機車雙載三寶雙雙歸天
3.不是瘋子車對車碰撞死不了人的
你既不會是那種酒駕毒駕帶走一票人的
那你就是單一個人就要500萬或600萬,總金額2倍,
財損一般20、30 很夠了。
超額與駕駛、乘客這一塊,你自己評估,我是用不到
570 wrote:
你附加的第三人責任險一個人才200萬,但是上限卻是2000萬,
你覺得你會一次致死10個人嗎?
這是沒錯,就是因為大部分用不到所以保險金額增加很少,以個人300萬計算,二倍跟五倍差150元,但五倍跟十倍差11元保費,三百萬跟二百萬保額差600元左右,所以增加個人保額差比較多,但倍數增加差距只有在200元以內,但保障人數增加很多,所以有人會加倍保,因為差距不大遇到連撞多人的機會很少,但不小心遇到保障比較夠
財損是影響超額最多的一個,所以加高財損增加的保險費比超額降低的保險費去計算保費,財損50萬時超額保險費最低再高也沒降,低於30萬保險費最高,這邊計算差600元以上保險費用(新東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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