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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說過了 檢舉應該限量制 限量才可以避免惡意檢舉

*采昕* wrote:
這些檢舉人為了要達成...(恕刪)


由交通部授予勳章🎖️是吧⋯⋯🤣👍🏻
勉勵 wrote:
我早就說過了 檢舉應...(恕刪)


所以,是又被檢舉什麼違規?
善意違規
惡意檢舉
審查看檢舉畫面的機關也請真正危及安全嚴重的違規事件才請成案。
jenhoxen

警察是由人民產生的,現在有不少論述及寫作能力和青鳥差不多的警察,你能期待他們多少[嘆氣]

2025-10-18 15:35
眼觀耳聽

何謂真正危及安全嚴重的違規?要死人才算嗎[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5-10-18 17:23
政府早在去年就大幅限制了,更早之前已經改為七日內才可檢舉,這樣還不夠「限量」?
最大宗的違規臨停、違規停車,已經(實質)開放了,機車騎人行道也沒辦法開罰(哪來那麼多稽察警力?),這樣還不夠好嗎?
眼觀耳聽

你怎會對違規垃圾有所期望

2025-10-18 17:24
萬般帶不走,只有業隨身,免費的作業員,還能背業障多好
cutebing wrote:
萬般帶不走,只有業隨...(恕刪)


可能會下地獄?會不會債留子孫?
Harvey norman wrote:
不是限量!是惡意檢舉...(恕刪)


何謂惡意檢舉?活生生發生在我身上,現在進行式,而且還無法可管,給這種惡意檢舉人處罰。
例如:我家門前的土地,緊鄰畫有紅線的一般道路,但為我共有所有權之私人土地,還是建地,經市政府交通局現場會勘過,確認無誤。鄰居明明知道,但是只要看到停了車子(在私人土地範圍內),就立刻報警檢舉,警察來了也無權干涉(警方沒有執法權,不屬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管理),也無從勸導,因為沒有違規違法,警方也多次告知檢舉人沒有違規違法,無法處理。
這種檢舉行為就是惡意,明知警方沒有執法權,而且民眾也沒有違規,卻刻意檢舉,讓警察白跑一趟,平白浪費警力,到目前為止,這種情況還在時常上演。因為檢舉,警方不來就是瀆職。
sunland

這種就應該規定檢舉經判定不成案不予舉發應該要罰檢舉者,不然警察都在做白工查這些不能成案的檢舉

2025-10-18 13:44
LMK224

這種就讓警察制裁他 跟你完全沒關係也不影響你 你不知道在氣什麼

2025-10-18 22:55
檢舉是心情問題,要不然誰要勞心勞力又賺不到半毛錢

明講就是倒貼,代價是你的不幸是他的快樂
勉勵 wrote:
我早就說過了...(恕刪)
現在一堆科技執法 結果違規魔人還不是罵翻 限量制是什麼東西 你的違規限量制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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