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應該是文化二路一段68巷,我以前住那附近(20巷),裡面路窄窄的大約雙向各一線,再扣除停放機車的空間,兩邊店面又是當地主要的飲食小吃購買聚集地,很多行人在那邊走動,會在這種道路開這麼快不是腦子有問題就是屎在滾
jxv wrote:新北市林口區文化路一段68巷路口2025.09.29 台灣人沒有舉手過馬路的習慣,那是日本人的文化,日本才有!政府法規都做半套,行人通行鈕設滿就對了,行人要過馬路集體一起過三三兩兩就叫汽車停,浪費很多時間
Harvey norman wrote:政府法規都做半套,行人通行鈕設滿就對了,行人要過馬路集體一起過 是不是半套因人而異吧!你這篇文章出現在當事人承認前幾天被發現還偷改文章?如果一視同仁的話.你還能在01胡說八道這麼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