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Quit wrote:
台灣人 87% 騎車...(恕刪)
划手機,不是車禍主因。看看騎士滑的很順也沒自摔。
當然是
1.捍衛路權。
2.要教訓 四輪大爺。
主因是大爺變換車道,不禮讓直行車。

兩車並非前後關係。

警方初步檢視,洪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4款,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開罰600元至1800元;張男違反同條例第31條之1第2項,機車駕駛人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有礙駕駛行為,開罰1000元。
自由時報
Xantia_L wrote:
划手機,不是車禍主因。看看騎士滑的很順也沒自摔。
當然是
1.捍衛路權。
2.要教訓 四輪大爺。
主因是大爺變換車道,不禮讓直行車。
兩車並非前後關係。
警方初步檢視,洪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4款,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開罰600元至1800元;張男違反同條例第31條之1第2項,機車駕駛人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有礙駕駛行為,開罰1000元。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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