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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給國道龜車的一席話”不要成為壅塞與事故風險的源頭”

致命涼 wrote:
我知道
很多龜車車主對於法規有…
”獨特的龜式解讀”

但如果對於法規有疑慮
又沒能力解讀,建議善用科技的力量
以下提供GPT內容供參考
___________
問題
幫我解釋台灣交通法規「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亦規定,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可依該路段的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但車流壅塞時則不受此限。
___________
你的問題涉及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俗稱超車道)使用的法規與禮讓義務,我整理重點如下:

法規依據
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小型車 在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可依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車流壅塞時不受此限,也就是壅塞時可以長時間待在內側車道。

但同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也有明文:內側車道主要供「超車」使用。
當你完成超車後,應該回到原來的車道,不得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若未依規定駕駛,警方可以認定為 未隨時保持右側車道行駛,開罰 3,000 至 6,000 元。

為了交通順暢,警察與高速公路局都會宣導「駕駛人應隨時保持右側車道行駛」。也就是說,即使你開在速限內側車道,但若後方有更快車輛,你應該回到右側,避免造成「龜速霸道」的情況。

雖然你「合法」行駛,但若長時間占用內側車道,後方車輛(包含有些仍守法、只是想要超車的車)被迫減速,會造成車流斷點與回堵,尤其在繁忙時段更容易演變為塞車。

因此在實務與禮貌上,若後方有車接近,即使你開到速限,建議仍應「打方向燈回右側車道」,讓內側保持暢通。
____________
✅ 總結:

法規上,你以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並非違法,但若長時間不回右側,仍可能被視為「未靠右行駛」而受罰。

交通安全與流暢角度,最佳做法是:超車完畢即回右側,即使速限內行駛,仍要讓後方更快車輛超車,否則確實可能成為壅塞與事故風險的源頭。
_____________
希望各位龜車看完之後有所領悟
以後遇到後車比你快,記得禮讓
請不要成為”壅塞與事故風險的源頭”



記得貼在你的車上. 如果每一個人都不是出一張嘴只是要別人讓自己都能做到
開內線很簡單啊..連這也要問AI

最高速線派的,記得間距拉出來讓人好超車,不要關門 大家就都沒意見了
無論如後後面有車就要讓的流派就更容易了..就…自己說到做到就好了
這樣哪會塞車

內線‘超車道’這三個字就跟‘博愛座’一樣。
愛飆的愛別人讓他的,就會認為超車道就是超車用的管他現在速度多少你擋到我就是給我滾
(不過這個在測速照相桿前是不成立的)

就跟那些老頭大嬸一樣,他認為博愛座,
就是該他的專用座,其他人看到他就要讓出來

建議把‘超車道’這種標語拿掉啦
或者是說在這個標語後面的500公尺就立個測速照相桿,口袋深的絕對可以快速通關
致命涼
致命涼 樓主

simonni 當你後方有車還不禮讓的時候,你就是龜頭,龜車的頭,與速度無關。你快樂錶100那是你的事[謝謝]

2025-09-20 23:26
simonni

致命涼 老子只要最高速行駛,你只要敢閃燈 按喇叭 我就減速到最低速限,絕不讓道你耐我何?想當大爺到我後面排隊去

2025-09-21 11:10
AI:你有陽痿
現實:!!!
致命涼
致命涼 樓主

你拍照給AI鑑定過?[大笑]

2025-09-20 23:28
esthetica wrote:
台灣是有速限的

不是給你們這些抱怨仔

予取予求的


真聰明!

知道內側車道作用?不堵塞交通、非超車,得依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意即須全程保持最高速限行駛!

聰明人看不懂?
ChangAaron8986

只有真正愚笨之人才會認為不佔用超車道,是為給人當無限速公路!當車況允許超車時,自動讓出超車道。大概只有白痴才會認為塞車時要讓出超車道!塞車時是仍要讓道救護車、消防車、救難車!

2025-09-20 18:16
atoss888

總算有稍微正常的人來打臉一下傳說中的"只要後面有車無論如何都要讓了"

2025-09-20 18:45
MC來了嗎?又開始集結龜車怨念體。
AI有說你們吃飽太閒嗎?

公民依照法規使用道路,卻要被們這群自以為的道德觀念來醜化形象。要是真的很不爽,建議你們去組政黨,下一屆立法委員選舉取得過半席位,然後粗暴地通過龜車不得行駛內線車道,並且讓內線車道是無限速。這樣好不好?
ChangAaron8986

當你自以為依最高速限行駛,若有行車記錄器,可回家自行觀看影片,是否全程皆為最高速限行駛,那怕過程中有一、二秒未達最高速限行駛,即為自以為依照法規。定速、ACC怕無法全程皆為最高速限行駛。

2025-09-21 12:02
simonni

講最高速限行駛講的是態度,你要講實際測速是沒答案的,講行車記錄器也未必準,那誰的準?誰有資格當裁判?沒有答案的問題拿出來講沒意義阿,只有一個目的把所有問題混在一起偷雞

2025-09-21 12:24
ChangAaron8986 wrote:
01 最高速限行駛也說你龜車,意思是說他要當大爺,遇到他得讓道


素質如何可見一般!

最高速限行駛必須全程,那怕以自動駕駛,爬坡車速慢了0.01公里也是不符規定!

以後若有能力到國外自駕,把這習性帶去,為國爭光!
ChangAaron8986

龜速佔用不會是我說了算,事實就是事實,無法全程依最高速限行駛就該讓道。別人超速不是我的責任,當他人有超車需求時,在路況許可時不佔用超車道,立即讓道是行車禮儀。我也知道對既龜又無禮之人,這是對牛彈琴!

2025-09-21 12:11
atoss888

阿就說到做到..你開內線後面有車你就滾開到一邊去. 別人要最高速開內線你就尊重別人. 這麼簡單還要人教. 不要扯甚麼錶準不準,警察的測速錶最準.

2025-09-21 19:43
內線龜超過去就好了

我開在上限,憑什麼我要禮讓超速的人渣?
ChangAaron8986

法規上無法全程以最高速限行駛即為佔用超車道。依行車禮儀,後車有超車需求,路況許可即應讓道。佔道者最常自以為馬路義警、阻止他人超速為藉口。若有能力到國外自駕,該讓道就讓道,別到國外丟人現眼。

2025-09-21 12:20
simonni

你怎知無法全程以最高速限行駛?請你證明?如果你不行那是你的問題,別拿實際上的問題模糊焦點,沒人有答案,前車跟後車都最高速行駛,前車為啥要讓?你想當大爺嗎?麻煩排我後面

2025-09-21 12:36
原廠時速表都是快樂錶
很簡單的改法

整條路規則不變



內線道若前方500公尺無車,最低速限時速110

若前方有車則不再此限

這樣那些龜車就無話可說了
致命涼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也有明文:內側車道主要供「超車」使用


高速公路塞車就是大型車霸占中間車道,要遠離大車又不敢開的的就用時速8X霸占內線車道,禮拜三還碰到一輛開78公里的,應該先叫持續開中間車道的大車離開中間車道再來談內側車道,不然中外線都是大車,小車只有內線能走,01都說遠離大車

還有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內線車道為超車道,並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果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屬於惡意逼車。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109/2851433.htm#ettoday

第94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4 條
1.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2.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
3.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4.汽車行駛於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之車道時,聞或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臨近之聲號或燈光時,應即依規定變換車道,避讓其優先通行,並不得在後跟隨迫近。但道路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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