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涼 wrote:
我知道
很多龜車車主對於法規有…
”獨特的龜式解讀”
但如果對於法規有疑慮
又沒能力解讀,建議善用科技的力量
以下提供GPT內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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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幫我解釋台灣交通法規「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亦規定,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可依該路段的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但車流壅塞時則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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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涉及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俗稱超車道)使用的法規與禮讓義務,我整理重點如下:
法規依據
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小型車 在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可依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車流壅塞時不受此限,也就是壅塞時可以長時間待在內側車道。
但同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也有明文:內側車道主要供「超車」使用。
當你完成超車後,應該回到原來的車道,不得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若未依規定駕駛,警方可以認定為 未隨時保持右側車道行駛,開罰 3,000 至 6,000 元。
為了交通順暢,警察與高速公路局都會宣導「駕駛人應隨時保持右側車道行駛」。也就是說,即使你開在速限內側車道,但若後方有更快車輛,你應該回到右側,避免造成「龜速霸道」的情況。
雖然你「合法」行駛,但若長時間占用內側車道,後方車輛(包含有些仍守法、只是想要超車的車)被迫減速,會造成車流斷點與回堵,尤其在繁忙時段更容易演變為塞車。
因此在實務與禮貌上,若後方有車接近,即使你開到速限,建議仍應「打方向燈回右側車道」,讓內側保持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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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結:
法規上,你以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並非違法,但若長時間不回右側,仍可能被視為「未靠右行駛」而受罰。
交通安全與流暢角度,最佳做法是:超車完畢即回右側,即使速限內行駛,仍要讓後方更快車輛超車,否則確實可能成為壅塞與事故風險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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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位龜車看完之後有所領悟
以後遇到後車比你快,記得禮讓
請不要成為”壅塞與事故風險的源頭”
記得貼在你的車上. 如果每一個人都不是出一張嘴只是要別人讓自己都能做到
開內線很簡單啊..連這也要問AI
最高速線派的,記得間距拉出來讓人好超車,不要關門 大家就都沒意見了
無論如後後面有車就要讓的流派就更容易了..就…自己說到做到就好了
這樣哪會塞車
內線‘超車道’這三個字就跟‘博愛座’一樣。
愛飆的愛別人讓他的,就會認為超車道就是超車用的管他現在速度多少你擋到我就是給我滾
(不過這個在測速照相桿前是不成立的)
就跟那些老頭大嬸一樣,他認為博愛座,
就是該他的專用座,其他人看到他就要讓出來
建議把‘超車道’這種標語拿掉啦
或者是說在這個標語後面的500公尺就立個測速照相桿,口袋深的絕對可以快速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