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公車駕駛無責。因為他已經應注意有注意觀察後起步,
都轉彎過五秒了才被機車騎士高速下撞到尾段!
機車超速明確無誤。
如果是公車闖燈左轉,
那麼肇責就大了!
不過不管怎麼說,
看這經過的秒數,這樣的速度,
能撞的機車破碎翻滾,連安全帽都不想保護這蠢蛋趕緊先飛走的樣子,
這騎士也是該啦!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918/3035524.htm
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敦化南路一段口,18日上午7時許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輛公車左轉時,與對向直行機車發生碰撞,機車騎士被撞飛後重傷送醫,公車上兩名女乘客遭車窗玻璃碎裂割傷,王姓公車駕駛(58歲)表示,轉彎時對向蒲男(30歲)騎乘的普通重型機車距離尚遠,因機車車速過快,直接撞擊大客車右後側,才造成這起嚴重事故,至於確切肇事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蒲姓騎士機車車頭粉碎,全身多處骨折,經送國泰醫院急救;大客車上兩名女乘客則因玻璃碎裂,手臂遭割傷,所幸傷勢並無生命危險。雙方車輛車體均有不同程度損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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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女乘客遭車窗玻璃碎裂割傷 然後騎士命危
動力到底有多大? 騎的到底有多快?
sunland wrote:
沒看到號誌不太好判斷
不過輪數越多責任越大
直行車路權大
秉持這個原則公車全責
睡醒了?這路口無左轉專用道,僅限公車可左轉,雙方都是綠燈。
輪數越多責任越大?是非不分!這謬論現在還存在?
二輪與行人意外事故,二輪責任大?
四輪與二輪意外事故,四輪責任大?
六輪與四輪意外事故,六輪責任大?
八輪與六輪意外事故,八輪責任大?
公車開始左轉到機車撞上至少四秒以上,意即機車在速限內至少六十公尺以外即可看到公車在轉彎,還能撞上?但看機車撞上時之情況,公車開始轉彎時,機車可能都在近百公尺外。
公車全責?該多聰明的人才會這麼說?
大白天,市區、有四秒以上可反應,還說是別人的錯?不覺得盲胞有能力可以自行騎、開車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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