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切雖為肇事主因,但從代步車「視同行人」偏移路線開始到被撞上為止,時間長達三秒鐘⋯這表示其實如果有在注意前方路況,正常行駛下反應時間絕對夠。但三秒鐘的時間了最終居然還維持著這麼高的速度撞上去,要嘛低頭看手機沒看見,要嘛之前速度實在衝的太快,這種超重的重機在高速下根本無法短距離做減速以及靈活閃避動作。重機騎士想要無肇責應該沒有機會!起碼應注意未注意一條就三成肇責起跳,萬一遇上同情心過剩的一群恐龍,搞不好變成五成七成都有可能。「視同行人」違規行駛道路穿越馬路自有行政罰則!不代表任何人可以無視去撞「行人」!這肇事點前後百米有無人行斑馬線,重機當時有無嚴重超速,一些條件具備的話,重機騎士可能更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