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圓環繞行,指揮先過,卻害撞車

被撞的女騎士,停等的位置不對,太凸出了,

才會有這種結果。
台南中西區很多這種圓環

讓我打消吃台南美食的念頭
這就是台灣不懂交通規則亂指揮,
圓環就是外側讓內側,
你內側出圓環就好,
幹嘛瞎指揮,打檔車要負責。
台灣人不適合圓環啦
無號誌、停慢、閃燈、白三角路口也不適合
只能永遠直線+紅綠燈
路口會偏右的也不適合
這是我多年來在路上觀察到的答案
停在路中間擋後車視角,再指揮飛彈發射,應該負80%肇責
第一視角不該指揮的?
要過的又不是行人
行人才是最大的
這樣害別人受傷
也是會有點責任耶
只有行人我才會指揮
但也要順便幫他看我(擋)後面的車
遇到騎車或開車的阻礙我的通行
我就會停下來看他表演
不敢亂指揮
女騎士都要退到路邊禮讓,結果攝影車出現手勢,要讓人家先走,這攝影車不就沒事找事
攝影人到底在雞婆什麼
是停下來欣賞美女不捨得走嗎?
被撞的女騎士,

猜測如果要告這位拍攝車的話,

不知道會不會被鑑定會列為肇事因之一。

就如同路邊違規停車妨礙造成別人肇事一樣!

成為肇因之一。
老實說,圓環設計多次一舉,而且非常容易判斷錯誤出事故,臺南的民族圓環,後甲圓環就改成直通式十字路,但保留右轉外圓環道路,直走車跟右轉車分流,順暢多了。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