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狩獵者 wrote:一開始民視新聞在臉書PO...(恕刪) 在高速行駛下,對於緩慢前進的工程車其實會產生視覺錯誤,雖然駕駛自己不夠專心也可能仰賴acc而釀禍,但是在緩撞車後面拖行一台裝載三角錐的小車並不難,也符合工程車前該放置三角錐規定!我不懂呼籲放置三角錐還要被嘲諷的理由是什麼?
黑豆爸爸 wrote:雖然駕駛自己不夠專心也可能仰賴acc而釀禍,但是在緩撞車後面拖行一台裝載三角錐的小車並不難,也符合工程車前該放置三角錐規定!我不懂呼籲放置三角錐還要被嘲諷的理由是什麼 那他就撞你說的那台 "裝載三角錐的小車" 阿, 小車的駕駛與車上工人被他撞死, 真的是比較好?
一件事一直"再發"就代表現在的對策無法對應當下的環境趨勢,就是有改善的空間!!試想如果"緩撞車可以慢速行駛動態拉索放下跟收回有滑輪的三角錐",是否駕駛就能先撞到三角椎當下馬上反應接手控制車輛,而不會再撞上緩撞車才反應過來呢!!
這麼大一台黃色鮮豔的車子,在馬路上都看不到,擺小小的三角錐就看得到?如果不專心開車,要打瞌睡、要玩手機、要看影片、要教訓自己的鳥、要人跟人連結,擺什麼在路上都沒用,都會撞,而且就只有眼睛不看路的才會撞上去,有眼睛看路的都不會撞到。尿不準怪馬桶歪。
jar4812 wrote:那他就撞你說的那台 ...(恕刪) 你是沒看懂我說的嗎?那麼你就再多看幾遍,如果還是看不懂,那麼我該檢討我自己並考慮重修國文!我是說拖行一台裝載三角錐的小車,並沒說要人去開這台小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