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覺得大陸到處攝影機,用人臉辨識抓違規變態又侵犯隱私。但看看法規治理不了的台灣交通,用這套辦法才能有效嚇阻。無照抓了再換一台車就好,酒駕還能罰個好幾次都不用關。台灣交通不知道還要落後別的國家幾個世紀。
iijima_ai wrote:同車連坐受罰 絕對支持物以類聚是真的我跟我朋友也會去快炒店但我們全都是打車來回除非計程車司機喝酒才有機會搞到我們====我是分隔線====靠北 我看錯了我剛以為是酒駕連坐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