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串發言已被完爛 不曉得樓主是故意的 還是故意的?
觀念正確,車道分割屬於二輪專利,吱吱
expert330 wrote:用車側撞擊, 用超車不慎掩蓋故意傷害和之前源旺水產行&上佳屠宰場是一樣的
5
垃圾中的垃圾+1
OmegaSho wrote:蓄意殺人(恕刪)
如果有鞭刑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