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
屏東新園台17線與臥...(恕刪)
我早說過了大貨車本來就不能行駛在馬路上
交通官員就是只會吹冷氣整天躲在辦公室裡面,什麼都搞不清楚!
要是早點立法修法 把大貨車、聯結車、砂石車、曳引車、遊覽車、公車、工程緩撞車通通禁止行駛!
保證機車騎士死亡率至少可以降0.01%左右。
你說!今天那位無辜又孝順的騎士還會遇到如此不幸的事情嗎!
再來就是車輛行駛本來就不能無故停在馬路上
如果大車真的遇到紅燈要減速停止也要提早三分鐘通知後面所有的駕駛這樣才合理!
希望這些交通官員真的要認真反省自己!不要整天只想吃早餐跟午餐然後看電視 上廁所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