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者生存。狹路相逢。勇者勝。駕駛違規....你們要閃啊大家都是帝王。當然無解。行人(兩隻腳)<兩輪<四輪<四輪以上<.........輪數愈多責任越大。記得買保險,不是強制險。什麼地獄,明明就18層。自主應變。大家要有社交距離。要怪就怪....破口。責任來你就扛「duck不必」如同連續假期,塞車何解?!
關掉鬧鐘再睡 wrote:行人條款一陣子了不論開車騎車行人的各位一定有些想法吧或是有沒有覺得怎麼樣可以更好??真心想來討論這個話題還是真的無解?? 你可以先把你的想法提出來,跟大家討論互相激盪,會更有好的效果政府的政策不是百分之百完全正確!更多的時後是錯誤政策一堆也有需要被糾正的時候大部份時間是依據人民想法去推動政策只要有一方認為是行人地獄迫使政府修改法規,不禮讓就重罰另一方汽機車駕駛人沒參與討論那政府就會推出不是很符合現況的法規簡單的說: 行人號誌與行車號誌分流就可以解決很多問題行人安全,行車順暢一併解決更多時候是行人根本也沒依照標線在走,交通標線也亂畫一堆人行道的比例也亂做一通更別說區間測速,科技執法,測速照相機是世界密度最高的國家上面就是沒很深入的討論,問題就這麼多了交通如果是重罰就可以解決問題那政府真的是TMD好做請各位思考,交通是越改越好還是越改越糟糕
Harvey norman wrote:簡單的說: 行人號誌與行車號誌分流就可以解決很多問題,行人安全,行車順暢一併解決 行人、行車號誌分流是最佳解四面行人綠燈->四面車流都紅燈四面車流綠燈(兩兩綠燈)->四面行人都紅燈行人、行車互不干擾
關掉鬧鐘再睡 wrote:行人條款一陣子了不論...(恕刪) 汽車原本就該讓行人了,行人還好吧! 台灣人不太愛走路,反倒是路再怎麼窄, 還是要開車反倒是一堆人買好車, 卻開得慢, 限速60開40少數人開慢, 後面只會更慢,開太快出車禍的是極少數人,不能用那些做藉口, 合理化擋路一堆人愛掛在嘴邊開慢一點,大家開一樣快不是很好嗎?或是說大家開一樣慢也很好
01一直吵人車分流, 請問是每個路口嗎? 還是你認為的路口才要?為什麼地方交通局聽不到你們01的聲音, 講得很厲害為什麼沒有做?你是投給他的, 就要請他依民意執行阿, 你罵中央也沒用阿, 除非藍白納法規,只要是路口一律人車分流號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