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sport1983 wrote:國道公路警察局去年10...(恕刪)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罰鍰為新臺幣3,000 元至6,000 元。法律本存在何來搶錢之說,法律規定前後座都需要為何還要討論後座,10個月來告發5060件,這才是驚人完全無法想像,真不怕撞擊飛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