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可以點進去看一下蘋果新聞的影片,那個視角比較廣一些。機車從頭到尾都是在公車的右前方,只是被『教育』的一些機車騎士們,都習慣騎在道路最右側,甚至邊線、路肩…這也就是此次事件的狀況,機車一開始騎在道路右前方的路緣處,但遇到違停,所以只能確實切回道路上,然後左後方的公車車速較快,公車司機也沒有注意到右前方是否有什麼車輛,就形成超車及碰撞的狀況。這個狀況我騎車也經常遇到,當然不是指公車,因為公車我會主動回避,是開車的人經常都會無視機車,然後進行『搶道』,好幾次都是騎在道路上,然後忽然左後方出現一輛車就強行逼過來,不讓的話…大概就是我得用生命來捍衛路權了…
A辣愛怕跑 wrote:沒有那台紅色汽車的話機車群 根本不用跟公車爭道罪魁禍首是那台 紅色汽車汽車 要停車 請去找 合法停車場不要隨意亂停路邊 ~~ 根本就是逼機車群 與 公車 爭道叫別人去死 觀念政確路邊四輪大爺就是違停害命別跟我扯什麼十五公分邊線輪數越多責任越大你四輪大爺在道路範圍沒有行駛就是違停依照本板的交通規則就是這麼看的
s609747 wrote:蘆洲哪裡來的龍米路現在的蘋果賣給中國連記者都外包給掏寶了嗎? 大概是因為八里是蘆洲分局所管轄的外地記者以為既然蘆洲分局管的就一定是蘆洲三蘆三蘆, 但三蘆的警察是分開的三重也有一個分局, 新莊也有新莊分局蘆洲分局管蘆洲, 五股和八里全區這案子是民眾投訴記者的sulongday wrote:公車也太不注意,那位子也不是死角 那位子是死角喔A柱會擋住公車的A柱是很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