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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兼裁判, 罰鍰變成KPI:台灣地方政府為何愛上科技執法?

哈,到底要崩潰多久?
buzz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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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4:13
很正常,連警員手持測速都做假資料。
明明已經快500-600公尺,他還是能給你假資料

公文都能作假了
kecon2300873 wrote:
其實在這邊喊也是喊爽的,地方政府敢大肆設置就是一般民眾無所謂。

台灣多數人早就被政府成功洗腦成開越慢越安全的大腦了,政府設置科技執法還不大聲叫好?

台灣地方上面的刁民只會對於抓違規停車的科技執法不滿,抓測速的他們根本不在意,偏偏違停也是造成交通混亂的一大問題,很可惜這就是台灣的主流民意。

想改變鬼島民的想法,搬家比較快。


違停? 怎麼不說停車格畫太少?

人行道在近幾年因為"人權議題"與"路權團體"的遊說
把道路規劃整個改變,原本人行道就已經是適當大小,現在擴張成兩三倍大,甚至更多
擠壓到車道的大小,使得機車開始與汽車爭道,險象環生
原本省道已經有中央分隔島,又多畫了大型槽化線,車道整個往右移,也是使得機車開始與汽車爭道
相當危險
停車開門變成可能打到機車騎士造成事故
非常的不方便,所以政策才規定要兩段式開門 !

台灣地很小,真的不要把大陸型國家規劃的方式搬來用,那只會搞的交通問題一堆
行車空間變小,危險增加,交通效率降低





正常來說地方政府的財政應該是要靠中央撥補,或是靠地方公司營業稅,不是靠罰金當主要財政收入

再者台灣的每平方公里插滿測速照相機,科技執法,區間測速的密度是世界第一
除了影響交通順暢
輕則影響地方觀光收入,重則影響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

鳳鼻隧道裡已有限速與區間測速,但大型車因為趕時間,不熟悉車速過快變換車道
會產生甩尾現象,現在又因為發生事故,開始規定禁止變換車道
可見降車速也沒有減少車禍的發生率。
反而是因為過時的法規與速限,造成更趕時間而出差錯
對官員來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要讓我因為事故被拔官就好
法規就定好定滿,出事不要找我

這文章一半以上都是AI寫的稿再自己修改的吧
現在很多大學生也用AI寫論文
教授一看文筆就知道
熱炒三杯

看文章結構就知道了,ai文章都是分成幾個項目幾大段落,然後大段落再分成幾個小段落。所以看到這種這樣"兩層結構"的文章,八成就是ai的。

2025-08-15 11:57
還是守規則吧!
一般民眾其實大多遵守規則的啊!

會抗議的應該不是超速就是違規仔啊!
henrylai21 wrote:
為何台灣制度更誇張
財政誘因合法化:英美防堵利益衝突,台灣反而寫進法條。
缺乏使用範圍限制:台灣地方可任意設點,英美多要求高事故黑點與安全迫切性。
KPI 驅動執法量:台灣將罰鍰收入目標化,英美則避免將其當作績效指標。
結果就是,台灣地方政府有強烈動機擴張科技執法版圖,不必對工程改善負責,因為執法本身就是財源。



支持 拿掉罰單當地方財政收入的預算方式!
henrylai21 wrote:
科技執法為何越來越多?真正的問題藏在法條裡
在台灣,不論你開車、騎機車,應該都有過這樣的經驗:明明道路狀況允許,你稍微多踩一點油門,下一秒卻在郵局信箱收到一張「來自科技執法的問候」。更令人不解的是,這些測速桿、闖紅燈攝影機、違停偵測器,似乎越來越密集,甚至出現在一些車流量不大、事故率也不高的路段。
表面上,這是為了「交通安全」。但在深入研究制度後,你會發現,背後真正推動這股科技執法擴張浪潮的,是一套財政獎勵機制——《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樓主整天想著無交通規則的台灣,講白只是個樂色
支持政府廣設天眼、廣設科技執法,讓違規者獲得嚴懲

但支持交通罰款專款專用,不得為中央、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
甚至於交通事件無法獲得合理賠的受害者家屬的補償也可納入此專款
曉得

樂色+1[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5-08-15 11:40
sun2323dw

真五

2025-08-15 13:09
還好你只是一般人
如果你任職在野黨 說出這些話 而且還蠻受人民歡迎
你就會被台灣的執政黨羈押了
這種過度罰款的交通政策相當令人厭惡
不取消科技執法、區間怎麼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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