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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撞,倒地,幸無大礙

停了給他撞上的~
有人在說,汽車也要擔責,擔責的意思是說,他可以做些什麼,避免意外發生,就現在這情境,汽車還能怎麼辦可以避免撞擊?

所以結論就是機車全責,汽車無責,如果不是這麼判,那判定的人是智障
jackie07 wrote:
應該沒那麼好,這種多...(恕刪)


你沒遇過吧?
我是有遇過的!
有行車紀錄器證明自己完全停止, 對方才撞上, 則對方全責!
漫步蔚藍晴空下 wrote:
有行車紀錄器證明自己完全停止, 對方才撞上, 則對方全責!

沒錯!
我也有經驗,在沒行車紀錄器的年代,我是內線第一台車,做筆錄時我強調完全靜止,未越停止、分向、分道線,且被撞的第三台車是外線被推到路肩,所以這撞擊力即使事故後壓線都可以被理解,加上其他受害兩車的筆錄,最後修車接近十萬,對方全賠。
原則上只要未違規,全停就0肇責。
台灣二輪帝王是不是把「騎慢點」當作是一種詛咒?
sagat

只有魯蛇才會騎慢,吱吱

2025-08-13 10:57
jxv wrote:
對撞,倒地,幸無大礙


惡意 碰瓷.
這起事件單純就是2輪騎太慢造成的,
其實你騎快一點就可以飛越這台四輪達倒飛昇的境界,可惜了!
sagat

還不都是速限太低害的,吱吱

2025-08-13 10:59
忍耐一下,校園門快開了
jc571 wrote:那判定的人是智障

你對於台灣的法院,是不是有甚麼太over的期望?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還好有行車紀錄器,不然開車的車主就倒楣了
ilikegoodgod wrote:
基本上撞擊時汽車是靜止的,
所以100%是機車的錯!
姑且不管是不是單行道,
如果那時那條路口正好有個人在行走,
機車在入彎前完全看不到路口情況下高速過彎,
不就直接撞上行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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