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同時無法有效導正行車觀念,甚至加劇國旅慘澹的推手之一
舉個例子
前陣子被海外媒體報導台灣是行人地獄後
政府馬上大刀闊斧提高罰則,加強取締未禮讓行人
接著造成大量受罰者抱怨
我們可以說那些人因為平常都沒在禮讓行人,所以才會對罰則恨之入骨、說台灣邁向行車地獄
但事實上,應該要解決為何「平常都沒在禮讓行人」的這個現象,而不是只從最後端下手
看看日本,定期舉辦「全國交通安全週」、學校編列教材跟課程之外,托兒所、幼兒園階段就開始有交通安全的宣導課程,把「禮讓行人」的觀念內化在每個人身上。
有了完善教育,日本自然就不會出現像台灣駕駛常講的:「行人為何可以慢慢走?」「要有行人專用號誌我才知道怎麼開車」之類的荒謬言論
環境方面,廣設人行道這就不多說了
日本也不會有台灣店家常說的:「為何我店門口要有人行道,這樣客人怎麼停車?」
教育跟環境改變了,再來訴求違規懲戒,才是正確的順序
看看北宜,插滿區間測速後事故數量減低
地方交通局就能繳交「科技執法能解決事故數量」的成績單給上級
但事實上,也沒人走北宜了,沒人走當然事故降低
如果大家都平常都守法,為何需要這麼多科技執法?
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為何大家平常都不守法,是因為科技執法太少的緣故嗎?」
還是「科技執法是不是太多,我們需不需要有科技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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