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ert330 wrote:民進洞有交代, 一定要嚴格審理檢舉案件,能不舉就不舉, 避免增加民怨, 懂了嗎? 沒錯,OPPO在看守所訕笑中違規者的民怨很重要至於那些被違規者侵害置身於危害當中的民眾你們的民怨,當朝政府可就不在意了!
edgar!!! wrote:都停下來等了,還是有...(恕刪) 被退件代表警察看了影片也覺得沒有違法。正義感爆棚是很好,但是過度就是傷自己身了。心平氣和一些,如果真的因為沒有禮讓行人而肇事,自然該有的刑責跑不掉
單一國外媒體批評國內行人行路空間惡劣,人行道不平、狹窄,電箱燈桿林立,騎樓高低起伏,。政客無能改善,勾結無良媒體將風向轉向行人意外為子虛烏有之不禮讓行人,愚民不辨究理即隨之起舞,自喪國格!檢舉魔人喜見獵物。車輛與行人之意外若屬駕駛之肇責一、駕駛事前未看見行人,那來不禮讓行人?此為意外事件。二、駕駛事前已看見行人,但來不及煞車,如何禮讓行人?此為意外事件。一、駕駛事前已看見行人,來得及煞車而未煞車,豈能視為不禮讓行人?此為蓄意傷害、謀殺。從此風潮起至今,交通有改善或人人怕動則得咎、行車逾難?少數行人更將自身安全視為他人責任,視虎口為遊戲場,脫序行為時有所聞。無能兼無腦公務員訂出種種匪夷所思措施,平心而論,不管行人或駕駛,要判斷是否會撞上對方容易或是判斷兩方相距幾公尺容易?當你到傳統市場附近,若你要恪遵禮讓行人規定,你不是寸步難行,而是動彈不得!檢舉魔人,想檢舉,請到市場周邊去吧,包準你大有所獲,拍照拍到不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