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證明確,你侵害對方大媽的肖像權你錄影目的單純是保存證據,ok。但你是為了發布網路公審,就可能有違法問題。2、你只是戴著行車紀錄器,又不是神功護體,好嗎?你可以檢舉她違規,但沒有必要加速,不讓大媽超車,又上前理論。其心可議。3、一件小事情,你有需要這樣處理嗎? 沒有更好的處理方法嗎?只能說你運氣很好,沒有發生什麼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