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飽閒閒的檢舉達人
沒事沒事,看影片,數幾下,你就死了
加上新型wifi連網的行車記錄器,手機點幾下,就上網投訴泥了(連電腦編緝都省了)加速了達人


so....罪該萬死的是那裡【永遠不打方向燈】的駕屎吧~~~
感謝這位法官:「已達提醒周邊車輛之目的」,全民數以萬計的繼續吃這種紅單,還連續舉發,案
感謝大有為的政府,請大家分享下面影片
花東住房率崩跌東部國旅已死 病態速限科技執法搞到沒人去?
. wrote:
【打燈沒打滿也要罰?】法院撤銷罰單揭露荒謬真相
回本樓主題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法官撤銷罰單
考量的點 應該是
1.被檢舉者.已有打方向燈.告知後方動向.檢舉車主確實已經收到訊息.也有非常充裕的反應時間.不能再苛責被檢舉者
2.方向燈撥桿.車商設計會先跳停.再用手指去撥的話.可能會影響操控方向盤
3.猜測是.在個案中.安全距離已經非常足夠.不是很緊急的情況下.害人誤判.導致會發生意外的情形
(因為沒有實際個案影片.我們不能一昧的去責怪法官亂判~假設一種情況.是閃一兩下就鬼切的那種無腦駕駛.讓周遭車輛沒有充裕的反應時間.導致周遭車輛誤判而發生意外.或幾乎要發生意外.那麼法官應該就不會撤銷罰單)
所以~我認為在還沒有看到真實影片~只是純就新聞敘述內容的情況下~不應該一昧責怪法官~或是完全瞎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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