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刪除

google的內容是這樣
通常路肩太小我也不停
主要也是怕被檢舉

陳阿瓜~ wrote:
標準得了便宜還賣乖

你怎不想是那個檢舉的人被你們一整排違停仔妨礙到受不了了

忍受很久了才去檢舉的?

白線是標示慢車道 或是路肩的意思

況且你還超出白線 那算什麼挖坑啊?


前陣子有一群鄉民是這樣說的
只要沒有處罰條例就是沒有違法
沒有違法就是可以
那群鄉民消失好一陣子了
不知道是他黑單我了還是單純消失了

他們還會說交通法規是才是法規
交通安全規則只是道德問題
但你舉例違反交通法規的案例他又會說請拿出處罰條例
sunland

這只有我弱勢二崙才能這樣啦,你四個輪子當然是一定要罰到底的

2025-08-07 9:22
機率微乎其微
伊凡諾斯 wrote:
明明是蠻寬的一條道路...(恕刪)

路上白色實線寬度10公分,屬於快慢車道分隔線,右側屬於慢車道,可以行駛機車,若寬度15公分則為路面邊線,外側即屬於路肩而非車道,可停車但需緊靠道路右側不可超出。
【警察說因為超過白線 我說超過白線路邊停車的到處都是】
本日金句,道盡現今台灣亂象、警方執法困境、以及一般民眾對法規的漠視。
台灣人就愛停免錢的。
我也覺得不合理,

我家這邊併排違停警察經過根本都不會取締,

這種停白線居然會取締,

真的不合常理。
台灣現在的氛圍是這樣,只要民眾一直去檢舉,檢舉到違規民眾受不了,
違規民眾就會開始找民代去施壓逼迫執法單位限期改善,不然就叫某某官下台以示負責。
違規民眾稱執法單位持續的大量開單,叫做擾民的行為,完全忽略自己本身違規的事實。
最後執法單位受不了之後,就開方便大門,就地合法化。
直到該地發生車禍出問題,民代為了展現自己有在做事的決心,又叫執法單位限期改善,
然後又開始修法..... 就這樣無限循環下去,這就是民主很矛盾的地方。
會不會違規,最終還是取決人民的教育道德素養,這只能慢慢提升改善,自然汰換。
唬唬生瘋

Zood Reenk 他文裡哪裡有提關說?他只有說議員為民服務,幫違規民眾去質詢執法單位,這很常有的事,GOOGLE新聞很多。

2025-08-07 8:18
唬唬生瘋

Zood Reenk 而且現在違規人這麼多,選票就在那,你是議員會選票數多的還是票數少的?被罵?會痛嗎?反正有這些違規的支持就選得上了

2025-08-07 8:21
平常警察給方便就當隨便
你也可以去檢舉別人阿~
不用申訴了、““
路邊的白線(15公分)一邊是路肩一邊是道路,一輪停或壓在道路上就是違規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