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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左轉,右轉也撞倒行人

rtw184 wrote:
交通號誌人車不分流 (車動人不動,人動車不動),這種事故會再繼續發生的. (除非是雙方有違規,就不在話下了)


交通粉專表示不喜歡這則回覆
看來台北說的幸福城市不包含行人
不過這車真的誇張
看不到行人還能用A柱當理由
那麼大張傘會看不到?
能把傘擋住的A柱該要多大
還是說開車的瞎了嗎?
撞到人為什麼還要馬立把人拉起來,很危險。
真靠北....行人還拿著雨傘這樣也看不到嗎

醫藥費精神撫慰金給好給滿
發生事故,不先打雙黃燈做警示就下車。
20年前就說過行人綠燈不要開放車輛左右轉

很難?
Gabriellin

多時相就可以了,以後每個路口改成n相+1號誌,一次只通行一個路口,行人全向,大路口行人可以走了2~3分鐘。然後所有人淦淦叫。

2025-07-26 12:54
fantasyx

搞到淦淦叫表示政府真的有決心降低事故 不然行人繼續當帝王蟹

2025-07-26 14:17
俄國的行人過馬路, 有特製的磚塊, 過馬路可以舉塊提醒

沒有報幾歲和有沒有喝酒吸毒????
台灣人駕駛習慣不好,
路考不是閃燈接近斑馬線就要慢行,
更何況行人在通行時,
斑馬線上肇事的,一律吊銷執照。
行人拿那麼大的一把傘,不可能看不到,駕駛人很有可能在做別的事情,例如滑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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