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wama wrote:有位睿智長者曾教我遇違規者一律讓速不讓道,以防閃避時輾斃無辜路人或路旁單車騎士反讓自己陷賠償深淵。無需為了保護違規者的廉價鈑金急轉方向盤害死無辜第三者。 我前面已經說了如果是砂石車呢你最好就不要讓道還睿智長者咧ccs911 wrote:閃個鳥,A到旁邊的算你的嗎? 閃躲是一種本能不閃就是思考過後才做的決定旁邊有空地, 有車衝過來, 能閃卻不閃損失的是自己的時間與精神及金錢有時間思考不想閃躲, 而不去判斷能不能閃躲這智商我不敢恭維更不用說任何駕駛在路上都有避免肇事的義務不閃自己可能也會吃上肇責(前面有人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