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潮閘門 wrote:
我也覺得有爭議,如果大卡車其不違規上路,那騎士可能就不會受這麼大的傷而過逝
我試想,如果有一輛車路邊違規停車,結果有一騎士從對向自摔滾過去撞到那車,結果撞到要害死了,如果沒有那輛違規的車,他可能只滾到路邊的草叢受些皮肉傷,這樣對那違規停車車主究責是否合理?
你這樣的邏輯
那撞到無照駕駛無論如何基本就是無照全責了
因為無照原本就不應該違規出現在道路上
但事實是台灣的法律並不這樣認定
檢察官認為大卡車違規有肇責故有因果關係
但法官認為大卡車違規和機車死亡並沒有因果關係
且過失條款有所謂的應注意可注意而未注意
1.4至1.6秒以科學論本來就沒辦法成立過失
過失沒成立, 違規和肇事依台灣法律又是分開算
判無罪很正常
過失致死是公訴罪
就算檢察官自己知道過失致死根本不會成功
大卡車有違規的情況下也沒辦法不起訴
既然大卡車被法院認定沒有過失, 那保險公司除強制險外其它自然就不會賠
家屬要的是錢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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