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騎機車拒絕接受警方的稽查或測試,可能涉及多項法律規定,依據不同情況,罰鍰金額與處分也有所不同。以下是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的整理:🚨 一般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若機車駕駛人於警方執行交通稽查時,拒絕停車接受檢查而逃逸,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1項規定,將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annie0920 wrote:一般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若機車駕駛人於警方執行交通稽查時,拒絕停車接受檢查而逃逸,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1項規定,將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闖紅燈 就開單也可逕行舉發,是要稽查甚麼?
有的人尤其是底層, 膽小怕事,或罰金對他們來講罰很重, 就會想逃追捕都是有規定的, 太過不符合比例原則, 警察可能有責任,有的警察很機掰, 不須要假設警察都對------------------https://traffic.tpa.edu.tw/var/file/3/1003/img/70011656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