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自封"屁孩主席"! 男飆168km害孕婦胎死腹中 法官認"胎兒非生命"輕判免關

月薪2萬8還有錢開奧迪卻沒錢賠
真的是一件垃圾
新聞

台中市一名29歲張姓男子,去年開奧迪進口車在台74線飆車,限速80公里卻違規超速飆到168公里,結果失控連撞兩車,造成第二台車猛撞分隔島後翻滾三圈,車內黃姓女乘客懷孕34周胎死腹中,但檢方僅依過失傷害起訴張男,原因是「寶寶未出生,非自然人」。台中地院近日一審宣判,認為張男行為實屬不該,考量張男自首得減刑,依過失傷害判處6個月。

mltr wrote:
這個法官的邏輯應該是隔壁老王養的狗教出來滴

jiang0214 wrote:
法官最差也可以判定為重傷害


恐龍打你們的臉
路人39

mltr 我說的是法官邏輯沒問題, 看來邏輯被狗教的不是法官[笑到噴淚]

2025-05-23 10:47
myoris1998

墮胎的限制是除了是保護胎兒,也有保護母親的用意,這不代表胎兒的是人的法律地位,我國刑法上胎兒就是不具備完全人的法律地位

2025-05-23 13:05
Xantia_L wrote:
自封"屁孩主...(恕刪)


既然台灣的公理不彰,司法成為保護惡人的惡法,

那麼,人民何必守法?

守著惡法讓善良百性被欺負?

一個辛苦守法的孕婦,遇到屁孩如蟑螂?
砂石車來回輾屁孩30次都不為過!
胎兒非生命
難怪台灣人不敢生
第三世界就是第三世界
生孩子是害了他一輩子
神奇天鵝

畢竟只是個 " 受精卵 " ~ 某律師說的 ! [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5-05-23 9:56
刑法的人:胎兒自母體產出,並開始以肺部獨立呼吸之時,為人之生命開始時點,

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二、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三、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五、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wow-ouch

法不是唯一真理,不然修法的人是在違背真理嗎?法不夠合理處就要修得更合理,所以才需要被討論,連這都不懂的是法奴!

2025-05-23 13:04
路人39

法官本來就是法奴, 不然你以為法官判決能逾越法律自己想怎麼判就怎麼判嗎? 修法的問題請去找立法委員, 連這都不懂的就是法盲[偷笑]

2025-05-23 13:39
開車狂飆 出車禍 6個月
拿刀亂揮 不小心砍到人但沒死 不知道判幾個月
還是那句老話 鄭捷不是蠢就是一心想死才會在捷運上拿刀殺人
如果他的工具是車而且有四顆輪胎 馬上有金身護體
mark0826

要判殺人罪就是要有"故意",以現在如此精緻的刑法論證體系,很難成立故意啦。

2025-05-23 11:42
月收入2.8萬能開Audi喔?
mark0826

他爸搞不好日收2.8萬

2025-05-23 11:43
車流那麼少還占用內線車道
司法官最大問題是沒有外部監督機制
內部骯髒無比

要打擊恐龍法官或是政治法官
我主張人民複審制度
在有爭議判決時
人民可提複審(制度可嚴格設計)
若人民複審結果推翻原判決
原判決法官(或檢察官)
須立即免職
免職不代表有罪,只是表示法官嚴重違背一般人認知與期待,不適合擔任法官
這樣才不會有殺6人免死、縱放逃犯、政治迫害的法官出現
myoris1998

罪行法定原則,法律是被具體定義下來的最低道德標準,有明文規定,民意的標準初一十五可是不同的,你願意被民意審判嗎?

2025-05-23 13:09
Gabriellin

快來找本魯判案吧,原告、被告通通唯一死刑,保證公平。

2025-05-23 13:40
胎兒非生命

那一屍兩命這句話怎麼來的?
mark0826

成語字典裡來的。那你怎麼不問說"以眼還眼","一命賠一命",怎麼來的?

2025-05-23 11:46
pcian

就該一命賠一命

2025-05-23 16:16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