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son0106 wrote:依肇事當時的攝影機記錄,不存在車輛暴衝、煞車油門誤踩肇事者本身心理、精神異常的機率較高(五年前推嬰兒車媽媽也認為)酒駕、毒駕、精神有異常者一旦肇事都很恐怖 好奇,肇事車輛沒有「行車紀錄器」嗎?目前都還沒流出來,該不會沒裝吧按照前科,沒裝行車記錄器是要保護自己的路怒行為嗎?
robwenjer wrote:該余姓垃圾也合乎法規換駕照了 , 換照也要看嚴苛度而且過了65/70 歲,有嚴重違規就該吊銷駕照了五年前把余的駕照吊銷,就沒這次的爛事C) 所有大型車駕駛都得重考駕照或有回訓機制不過前提是交通部要擬定好規則D) 酒駕刑責 (不只是罰款) 該採終生累進扣點機制也該更嚴格長者的扣點機制該最嚴格
笑死, 交通規則訂的再嚴格, 請問是誰要來執行? 還不是由各縣市交通單位跟警察.如果執行不力, 是不是又要怪交通部訂不嚴?01會出張嘴批評東批評西, 請問開車到路口有減速、有禮讓行人的有幾個?自己都做不到只會怪政府, 縣市政府安裝科技執法, 又怪搶錢, 什麼都你說的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