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撞則撞,讓速不讓道,這樣便宜了那台探出頭需要教育的路虎車主另外到達現場的警察講什麼都別理會,他只是來登記三聯單跟肇因而已,實際判定將是送件一個月後,由裁決委員會決議.現場員警愛講什麼就讓他講,他不是裁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