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與女鄰居吵架 男開車2度衝撞下車踹人

去就醫弄個重傷害罪給他
讓社區清靜幾年
殺人未遂罪已經可以確定了。
這是對付對岸的人才啊
junsport1983 wrote:
開車撞人只是傷害罪
拿刀砍人是殺人罪

蠢如8+9都知道要用汽車傷人(刑度低)

犯罪一定要開車 ,觀感良好沒有問題

真笨,養頭比特犬咬人才時尚,完全沒有刑責
只要不咬死人,最多只是罰款,又可以賴帳不要繳
台灣就是人不如狗
垃圾何其多...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