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問題1.樓上網友"我是嘎嘎"說的路口太多遮蔽物,附帶行穿線沒有退縮右轉車看到人只能停在路口阻擋車流行進製造衝突點2.警車要右轉未提早變換至最外側方向燈看不清楚就不提還有這樣到路口突然靜止下來很容易變成後方車輛的障礙物但騎士要嘛分心反應不及要嘛騎太快反應不及畢竟撞到的是閃燈的警車前方有警消護本來就應該要提高警覺無論人家要怎麼轉也是他優先平常私家車你要這樣撞就算了自己去灰這次也許遇到動態不良的是警車但撞警車真的很不應該
solarcell wrote:反應慢,就不要騎這麼快只會摧油門不會煞車的小白 政府施政的急迫性造成老百姓要承擔結果要迅速擺脫行人地獄的罵名馬上實施不禮讓行人就重罰連個緩衝期也沒有<例子>時間應該是3年宣導結果就是前車停了,後車沒停或煞不住就是撞上去若宣導期很長是不是就不會發生有這些的社會成本?政府蠢的結果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