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不會比律師懂...
2.刑事不受理 民事起訴
這是對你們有利 刑事雖然說跟民事分開 但多少會參考
3.洋洋灑灑列一大堆 要確定每個都有用...
醫療費看到20幾萬是復健好幾百次加起來 還是什麼自費東西?
對方最主要的傷勢如何? 骨裂骨折不算什麼....
醫療單是什麼醫院 寫什麼傷勢 是否需要休養等等
4.精神撫恤金 這個就是安慰成份 不是隨便寫寫就有
法庭比任何場看更看證據(比警局跟調解會還會看)
最高就是參考國賠 台北市約1~2.5倍 但常常不到...
新北更低
5.沒影片 沒其他證據 我先保持中立
6.當下沒報案 保險肯定不認 但法庭上應該也不會起訴才對
感覺他能頻醫療單告成....應該當下他有錄影之類的
準備賠錢比較快 但要主張對方傷勢輕微
若是來要錢的 小錢通常可以打發....多去幾次調解
通常調解會看出對方意圖 弄小錢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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