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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款機解密】全台每年300億罰單背後:你的違規竟是地方財政的「甜蜜負擔」

整篇唯一同意的只有罰款應該專款專用
台灣的交通標示根本是智障,在兩段式左轉的格子前畫上白斜線槽化線 引導駕駛人依循指示路線行駛,並禁止跨越

但機車直走的方向是進入兩段式左轉格子的必經之路,你這數位白痴政府在緊貼格子前畫上白斜線槽化線不讓直行進入待轉曲,要機車跨越左車道後在用雙腳把機車倒退進入待轉區,這種智商是不是應該開除。
明明罰款多數為地方政府收走
卻有人跳出來帶風向說中央政府貪污
婉君到處都是
「地方政府財政成癮症候群」?
我怎麼上下班都會看到基於自己方便的「交通違規成癮症候群」的眾三寶們。
Zood Reenk wrote:
食髓知味,竟將點心當正餐,將罰款列入預算,這樣如果未達標,可能會濫抓亂罰。其實國內旅遊會蕭條的原因之一是不少駕駛人說病態抓違規讓人不想開車上路,測速器一大堆,每隔一段路速限就不同,一不小心就被開單了。



那不知道連假是在塞什麼
旅遊景點到處都是人
以一年上路的車輛次來說
被開罰數量有沒有5%?
去年警政署統計總檢舉數為15,095,704件
除以上路的車輛次來說
接到罰單有這麼容易?
會覺得一不小心就會接到罰單的
平時應該就常違規偶爾接罰單
交通罰單在台灣屬於地方稅收。根據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3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罰鍰收入分配比例如下:

直轄市、縣(市)政府舉發案件:
百分之七十五分配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百分之二十四分配予各處罰機關。
百分之一解繳國庫。

內政部警政署所屬專業警察機關(國道公路警察局除外)舉發案件:
百分之七十解繳國庫。
百分之三十分配予各處罰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舉發案件:
53%解繳國庫。
30%分配予各處罰機關。
17%分配予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
公路監理機關舉發案件:
由處罰機關收繳處理。

因此,大部分交通罰單收入(75%)都分配給直轄市、縣(市)政府,僅有少部分(25%)分配給中央政府

大部份的人可能都僅看到最後一句,或是部份文章內容僅揭示部份內容,斷章取意。由上所示,仔細觀看後,你還會相信最後的那句[大部分交通罰單收入(75%)都分配給直轄市、縣(市)政府,僅有少部分(25%)分配給中央政府]


當然,最好的方式就是[遵守交通規則,不要違規]不要給政府收[交通稅
強盜貪污政府知道怎麼利用全台最大黨雙標黨的力量賺錢
怎麼沒人去反制測速照相機, 最近網拍高能量雷射那麼便宜,,
跟左岸一樣欸,罰單變成地方政府主要收入了
henrylai21 wrote:
金權政治下的交通治理...(恕刪)



偷換概念,不違規誰能開你發單?不違規還被硬開罰單才能套用這篇的內文,否則就只是帶風向潑髒水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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