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dia wrote:先來一個換車道不打燈的,機車閃它,路線左偏,後面再來一個不注意前車動態的(未超前部署)撞過來。看來在路上大家都很隨性,悠遊自在。 換車道不打燈 很糟糕機車不原車道減速 而是壞習慣用閃的 夜路走多了總是要還的後面撞機車的 我覺得他很無辜 機車瞬間一閃 這一瞬間你能超前部署?
kuuroo wrote:跟這起事故不是一樣嗎?搞事的人擔責任啊不過這裡的人都會嘴一下機車找死只能說四輪論壇不是假的 啥?這裡四輪論壇?這裡明明是二輪論壇我被二輪族洗禮兩年了我已經徹底相信二輪無罪論了二輪就是弱勢鄉民都四輪大爺嘴臉還有啊 你馬要就選邊站不選邊就少在那裡講幹話我早就跟你說過了我都有在觀察跟筆記分類
二輪就是這樣自己車道出現障礙物都是直接變換車道也不管隔壁車道是否有來車一點正確變換車道的概念都沒是多麼不捨得按煞車?自己車道有障礙物就是停下來看一下隔壁車道有沒有來車確認沒車再打方向燈變換就這麼就這麼簡單沒做到的被撞真的都是活該
如果機車未變換車道,而發生追撞前車,那可能前車/即米漿四輪應該是有肇責的。(主要是距離夠不夠,因為看起來其實機車有煞停的可能);但問題在:二輪未使用方向燈就變換車道,然後另車道上由後方駛來的車輛立刻反應不及發生自後追碰撞,結果變成:二輪有肇責(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且未注意另車道來車動向任意變換車道),追撞車輛可能有肇責(未注意前方及左右車輛動向、疑似未保持安全車距)。然後最開始違規的米漿,固然有未注意左右車輛動向、未正確使用方向燈的違規行為,但卻未必有因果關係(因果關係因二輪自己變換車道而變成二輪的決定肇事)。結論:真遇到這種前車行車不講理的時刻時,更要切記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