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or123 wrote:只能自己多注意就像未理讓行人 行人穿越道是紅燈禁行,車輛是綠燈行駛,行人闖紅燈跳出來,我機車剛好已經過,但車尾被拍不足3枕木,還是被開未理讓行人。就這樣 只能認了。 路人的天堂行車的地獄
看了幾段,個人感覺:例子一:這個該罰,絕對不是道路設計問題。例子二:還是有車很完美的開過去,沒違規。例子三:應該還是違規,但個人覺得可以討論算不算微罪不罰。所以如果樓主是第一例,就乖乖繳錢吧。如果是第三例,支持您爭取看看。
Jerry5217 wrote:今天要分享的是台北市...(恕刪) 你算理性的了,其實這種狀況遇到了說實在也沒辦法,只能發發文抱怨取暖一下,其實也不是想要規避責任,但何時相關單位願意正視問題並且改正,這才是我們用路人想要知道並且希望改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