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我的六千元 不禮讓行人罰單申訴抗告 撤銷成功了

笑死人的臺灣法規,

只要人行穿越道上有人要過就應該要停車,

還三公尺哩!


kaika

都要學日本 你要去入日籍快去啊~

2025-01-16 21:40
DED
DED

知悉

2025-01-17 8:58
全面取消民眾檢舉
所以行車紀錄器很重要,不然被檢舉都沒證據申訴。
advantage wrote:
笑死人的臺灣法規,

只要人行穿越道上有人要過就應該要停車,

這發言內容確實很好笑!
janhan58 wrote:
這發言內容確實很好笑!

臺灣人就繼續這樣不知長進吧!

野蠻的國度!

等到連對岸大陸都超越臺灣很多時才要後悔莫及?




恭喜樓主自述並撤銷成功。

我曾被上交流道之左側插隊車輛擠出路緣線 (照片之右後車輪壓線),被檢舉行駛路肩,還舉發成功。
申訴無效,回覆因有壓線行駛之事實,駁回,照罰4000。。
當個乖寶寶真難,但這就是人生,釋懷啦。

===================================================================
此匝道僅是一個車道線,但因入口較寬敞,所以常有左邊車道的插隊車輛打著右轉燈來擠右邊正常排隊之車輛,強迫讓道行駛。
如2024/10/30影片所示 (實際情況錄影,亦錄製到違規情況),正常排隊上匝道之右邊車主會因害怕車輛碰撞而向右進行閃避,進而右半邊車輪超出路肩線,此情況與我罰單罰情況完全一致,因本人亦是被強迫讓道而違規。
===================================================================
基本上過路口我現在都不開車道外側....因為有時根本就沒有反應時間,懂得就懂......
weipulee
weipulee 樓主

沒錯 我的情形就是如此。才能始終保持法定距離。

2025-01-16 21:16
1.員警執法不力,只抓小車、紅燈右轉、躲著照相
2.員警人力不足? 開放檢舉,檢舉要經過員警開單,就閉眼開
3.員警不分黑白,車禍、違規要你吞,被撞也是自己找證據,所以行車紀錄器大賣
4.收黑錢、簽賭、洗錢、等,
.
所有公務員中犯罪最高的就是員警,但是抓不勝抓,聽過幾個員警被開除??沒有啊都是記過調職,員警工作100%被保障,這就是鬼島員警素質

加上鬼島法官撞死人都是緩刑輕判脫產,最後用少數惡劣駕駛撞行人的理由,懲罰威脅全台灣行車用路人在路口互等互看,這就是台灣法規

只能說行車紀錄器裝好裝滿,多禮讓,不然光跑法院你就可能丟了工作,員警繼續開單沒差

所以景氣不好親朋好友可以加入警隊,即使犯法都有工作保障,業內有薪資,業外有紅包,敢拿的說不定哪天你就是5億探長雷洛~~~~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